| 苏州市环境质量超省小康考核指标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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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广大市民普遍都能感受到苏州城市大环境的变化:绿色越来越多了,天空变得越来越蓝了,空气越来越清新了,河水正在逐步变得清澈……今年1至10月份,苏州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85.72,超过了我省高水平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必须达到80以上的要求,市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则从技术的角度为“变化”的程度提供了依据。 2000年至今,我市环境保护工作5年迈出了三大步——从“一片红”(所辖城市、地区全部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到“一片绿”(所辖城市、地区全部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全面推进生态市创建成为苏州新的目标,其中昆山、常熟、张家港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第一方阵”,有望成为全国首批生态县市。目前,我市正在以扎实的环保工作和持续提高的环境质量,迎接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的首次复查。 2000年2月苏州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后,市委、市政府以此作为新起点,将巩固、提高和扩大“创模”成果摆上议事日程,并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苏州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目标,以及广大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愿望,既保质保量、不折不扣抓好“规定动作”,又因地制宜、注重创新抓好“自选动作”,使我市的环保工作不断走向深入。2001年,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至2003年5个县级市全部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苏州实现了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一片绿”。2003年,打造生态苏州的动人号角在城乡大地吹响,从此建设生态市成为了苏州城市发展的新坐标,通过大量的实践与探索,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注入了丰富多彩的内涵。 注重实效,立足体制、机制以及内容、方法的创新,为全市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近几年来,我市制定、颁布了40多项法规、规章和上百项规范性文件。其中,《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苏州市禁止开山采石条例》、《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就达20多项。我市建立了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生态市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全市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已连续多年超过2%,并逐年有所提高;积极探索“清淤、治水、取土、扩地”相结合的土地综合利用之路,采取湖底清淤、取土和湖滨湿地保护、建设等办法,完成取土4000余万方,减少挖废耕地约1.5万亩;受保护地区面积不断扩大,全市已建成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9个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5个县级以上森林公园,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0%;“十五”以来,苏州市区每年新增绿地面积300公顷,2003年达到500公顷,先后建成桐泾公园等一批市、区级公园,居民出行350米即有一处小游园。 狠抓关键,实施了“蓝天”、“碧水”、“宁静”等一系列生态工程,为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变提供支撑。全市上下以巩固“创模”成果和创建“生态市”为目标,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排污总量控制力度,进一步狠抓重点流域、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以及投资近64亿元实施了十大类71个太湖水污染防治工程,建成61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8.25万吨,完成了600多公里的支管到户等污水截流工程;建成6座城镇垃圾处置工程,形成85.7万吨年处置能力;完成疏浚各级河湖21032条,长度21032公里,清除淤泥1.6亿立方米;完成了25个二氧化硫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和淘汰了禁煤区内1118台锅炉(窑、灶),淘汰了近11万辆燃油二冲程助力车。全市污染控制能力不断增强,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突出重点,从企业、区域、社会层面全方位推进循环经济,为全市环保工作确立新抓手。近年来,我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至今已有50多个各类典型被列为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在企业层面上,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98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92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江苏沙钢集团等数十家企业被树立为发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在区域层面上,以生态工业理论为基础,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着力构建生态工业循环链,努力实现区域污染物最小排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利用效率。两区均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试点园区。在社会层面上,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宾馆”和“绿色商场”等系列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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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苏州日报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