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二三级医院每月评价处方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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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医院每个月要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处方评价,并在内部通报评价结果,以规范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建有HIS的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处方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排查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江苏省卫生厅在日前向全省各市卫生局、厅直医院发出的通知中,提出了上述要求。 江苏省卫生厅要求,除已有的处方管理内容外,各地各单位要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一是处方药品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二是抗生素的规范使用。对照卫生部指导原则和卫生厅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抗生素作出评价。三是贵重药品用法用量。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四是处方药品费用。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五是参保病人的自费用药。对照基本用药目录,对参保职工就诊处方自费药品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医疗机构考核、评审、督察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医疗机构的处方质量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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