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元月1日起执行哪些检查结果医院互认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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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南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间,包括军区医院和含各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将试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哪些检查结果可以互认,市民却不甚了解。 四类检查互相认可 昨日记者从南京地区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认可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与临床检验结果,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出具诊断报告的。包括普通放射摄片(含CR、DR)、CT等。第二类包括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要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诊断报告的,或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如超声检查、其他影像检查(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等)。还有是临床检验类项目,只能出具检验报告,不能提供客观结果。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以及其他稳定性较差的临床检验类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等。 记者了解到,对第一类检查项目,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各医院间应相互认可。认可医院对被认可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有疑问,或患者不能提供诊断报告时,可凭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由本机构影像科医师出具会诊报告。对第三类检验项目,因结果相对稳定,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另外,第二、四类检查、检验项目,影响其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不再复查。 每季度统计患者节约费用 南京鼓楼医院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必要的检查目前在各大医院存在是个事实。而患者就医时都希望把以往就诊的资料带过来,期望减少一些费用。那这次医学检查结果实行互认后,医院之间资源达到共享,确实能给患者减少不少费用。 对于各医院对实行“互认”工作以后减少的重复检查的次数以及为患者节约的医疗费用,记者了解到,市卫生局将根据省卫生厅要求,请在宁厅直医院等三级医院和市直属医院按季度(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报上一季度相应数据)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各区县卫生局将所属医院的相应数据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医政处,以便做整理统计。 南京市卫生局胡万进副局长告诉记者,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个系统的工程,本市区域内医院间试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互认,虽不能完全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能切实减轻病人一部分的负担。 省人民医院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认标准虽然在技术、法律、质量等方面面临一些实际的困难,但他们将从重大的检查、稳定性好、重复性好的检查开始,将这项措施落实好,切实为患者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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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江苏商报 作者:何益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