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扩大受益面 公积金提取有调整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6-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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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400万外来人员在苏务工,不少人是租房子住,每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职工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的公积金提取额度被放宽了。 据介绍,以往职工租房支付房租也可提取公积金。比如说,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为2200元,当月租超出10%部分,也就是说,高于220元以上的部分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而现在这个门槛放低了,只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就能一年提取两次,提取额度为月租金乘以支付的月份数。提取时只要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以及地税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徐政平:这些人群,一般就是或者外来务工人员,外来新苏州人,在他购买住房之前,他肯定要有租房的过渡期;另外还有一些外来打工人员,他恐怕就没有想在苏州购买房产,所以他们要在这租房的,我们开发这一政策,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个人帐户不足以支付租金的话,可由配偶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支付。采访中,不少外来工作人员都对此表示欢迎。 新苏州人:本来不是买房买不起的嘛,那现在用它支付房租还是挺好的。 此外,这次政策调整还涉及了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原来需要封存满半年才能销户提取的帐户,现在只要提供有关的《生活救济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救助证》,公积金帐户已被封闭的,可立刻销户提取,仍在缴存公积金的,一年可提两次。此外,职工因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办理销户提取,而以往要求职工要销户提取必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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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名城苏州 作者:杨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