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池出口遭遇欧盟“绿色壁垒”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6-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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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波检验检疫局透露,欧盟已于5月2日通过了电池指令草案。这意味着,今后国内相关出口电池企业不仅要满足更严格的汞、镉含量要求,还将承担高昂的电池回收成本。 根据欧盟该项指令,在正式生效后,凡是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宁波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副处长邬建军分析认为,欧盟新指令的出台,对技术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电池生产企业影响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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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日报》 (2006-05-11 第06版) 作者:佚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