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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对医保参保人员增加“社区住院”档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6-05-12

  新华网哈尔滨5月11日专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哈尔滨市将于6月起对在部分医院住院的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对参保人员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这一档次。

  据了解,为了引导参保人员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去医院”的良好就医习惯,缓解大医院看病的压力、减轻个人负担,哈尔滨市从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使用、引导患者理性就医出发,在原来的三级医疗机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一档,并将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00元降低为240元。同时对在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及龙江省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相应提高3个百分点。



稿源:新华网
作者: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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