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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医院售假药遭央视曝光后被查处(图)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6-06-30

卫生监督部门正对被曝光的门诊部进行执法检查。朱元斌 摄

  信息时报讯 前晚,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和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因高价兜售“乙肝特效药”被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曝光。昨日,广东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曝光诊所进行执法检查。

  无病记者竟查出肝炎
 
  今年5月,央视《焦点访谈》接到了吉林省通化市几位观众来电,反映他们看到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治乙肝的电视广告,声称“小三阳一个疗程就好”,两患者分别给这家门诊部寄去了4960元的药费,吃了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

  《焦点访谈》记者在随后的暗访中发现,这种打了5折还要2200元的“特效药”没有一个有药名。在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没病的记者被检查出得了乙型肝炎,而花1700元买的“特效药”也是一个药名也没有。后来经过检查证实,这两种所谓的“特效药”都为假药,而这两家门诊乙肝专科的“赵主任”和“李主任”都没有医师资格证。

  十几元药品售价1700元

  昨日上午,卫生执法人员赶到位于广园东路的平安门诊部时,诊所里空空荡荡,老板声称:“我们这里没有姓李的主任”。记者在现场发现,与其他门诊部不同的是,平安门诊部37间诊室全部未标科室名称而是标注为数字。执法人员表示,此举属不规范行为,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核准的科目进行科室设置,否则很容易给患者造成“全能诊室”的误解。经初步调查取证,平安门诊部涉嫌诊室出租、使用非医疗技术人员、出售假药等违法行为。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广东商业门诊部,只见门诊前门上贴了一张告示,“因内部整顿,暂停门诊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该门诊部负责人对于央视曝光的药价虚高、雇佣无卫生资格证人员和对外承包科室供认不讳。该门诊部负责人当众拿出拆包出售的高价药品,如知柏地黄丸进价才1.8元。据知情者透露,一盒进价1.8元的知柏地黄丸配上一瓶进价9元的大黄庶虫丸,再加上几小包汤剂,就可以卖到1700元的天价,而这些药大都不会有毒、有害,也没有治疗效果。医院称,坑骗央视记者的“赵主任”已经被辞退。

  黑心门诊屡罚屡犯

  据了解,卫生和药监部门曾多次接到过平安门诊的投诉并进行处理,但该门诊至今仍在屡罚屡犯。平安门诊部出示的相关证照显示,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04年6月由天河区卫生局颁发,但区域调整后,该门诊部划归越秀区卫生局管辖。据执法人员介绍,变更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之中,但这也无法成为平安门诊部不受管理的理由。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立案进行调查,具体处罚将随后作出。

  天河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天河区都非常重视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据统计,一年以来天河区卫生局共开展医疗卫生监督500多次,专项行动50多次。

  编辑点评 非法行医案应移送司法机关

  我国刑法设立非法行医罪已有9个年头,但非法行医至今仍屡禁不止,这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除了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个案,非法行医者受到刑法处罚的,甚为鲜见。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从已查处的大量“黑诊所”和假医假药看,其中的所谓医生,大多都没有执业资格,属不属非法行医,就看情节是否严重了。然而,情节是否严重须由法官认定,其权属不在卫生主管部门手里。卫生主管部门对无证行医者,只能是处以罚款、“整改”,实际上是认定其不属“情节严重”。

  卫生主管部门把涉嫌非法行医案移送司法机关,通过法律渠道对其性质进行认定,是其责无旁贷的职权和义务。不进行这种移送,涉嫌非法行医者自然得不到侦查、审判和认定,这在客观上是对“黑医”、游医的一种纵容,这是我们应该明确的。贺贝



稿源:新浪新闻
作者:游曼妮 夏令 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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