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卫生局要求收红包医生三月内上缴钱款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6-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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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7月7日起,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用账户正式开通,市卫生局要求那些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曾经收受过“红包”、“回扣”的医生及医疗机构在三个月内将钱款匿名上缴到账户内,以期获得从轻处理。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介绍,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治理五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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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