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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医疗救助金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01-26

  什么样的对象才能申领医疗救助金,它的救助标准又是什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据了解,申领本次医疗救助金的对象为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管理的参保人员,2004年中所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自负费用超过1万元的。

  根据标准,当年自负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到1.5万元的,给予3000元救助;在1.5万元以上到2万元之间的,给予5000元救助;在2万元以上到3万元的,给予6000元救助;在3万元以上到4万元的,给予8000元救助;超过4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救助。

  市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和IC卡进行领取;如果由亲属代领,还需要代领人的身份证和申领委托书;如果救助对象已经病逝的,还需要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领对象: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管理的参保人员且2004年中所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自负费用超过1万元的。

  申领日期:1月24日-2月28日

  发放标准:自负医疗费用 救助金额

  1万元-1.5万元 3千元

  1.5万元-2万元 5千元

  2万元-3万元 6千元

  3万元-4万元 8千元

  4万元以上 1万元

  苏州市区首次发放参保大病患者医疗救助金

  所需材料:申领人身份证 医疗保险卡 IC卡

  亲属代领还需要代领人的身份证和申领委托书

  救助对象已经病逝的,需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稿源:苏州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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