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惩罚儿童是否必要?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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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惩罚,不禁令人联想到拳打脚踢,鞭挞棍敲等「修理」人的体罚。其实惩罚的方式很多,体罚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而已,它包括给予脸色、批评、警告、斥责、罚劳役等。 惩罚可以定义为∶假若个体在某一情境中,做某件事后,立即引起某些厌恶结果,在下次遇到同样情境时,在作这种事的机率会降低。从皮亚杰和柯柏洛(Piaget和Kohlbery)认知发展理论的观点,强调道德认知发展必先达到某一层次,才能表现出应有的道德行为,可见认知未成熟的儿童,有必要使用惩罚来禁止不良或危险行为。 惩罚的正面意义∶ 就理论和实际而言,当其他辅导策略都无效时,只要运用得当,注意弊端的发生,惩罚仍不失为一种好的行为改变方法,惩罚的游戏规则确立在孩子的认知上,在行为塑造和改变上,有遏止不良行为作用和促进良好行为的两大积极意义∶ (一)遏止不良行为作用∶刑期无刑在于防范未然,使人不敢犯法,相对的在家里或学校,订有惩罚规则,使孩子因怕被罚而守规矩,在行为改变技术上就是躲避制约。 (二)促进良好行为的发生∶不可能所有儿童都是好宝宝,总有少数行为偏差,违规时施以惩罚,促使他们尽早改过向善,表现良好者越早结束惩罚,在行为改变技术上就是逃脱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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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巨人论坛 作者:心之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