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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2005年行动计划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04-07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抓住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区健康城市联盟第二届成员大会在我市召开的契机,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构建健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实施原则

  1、接轨国际,体现特色。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一项全球性战略行动,本行动计划力求在理念上与国际接轨,在效果上贴近群众,在模式上社会协同,围绕苏州古城、水城、旅游城市的特点,结合城市精神、古城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旅游健康方面等创出苏州特色。

  2、双向推进,条块结合。各级政府和各成员部门要将建设健康城市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与各市、区相互协同,形成合力。

  3、贴近社区,市民参与。建设健康城市的重心在基层、在社区,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积极参与,使广大市民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

  (一)主要目标

  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构建健康社会,为在2006年召开的WHO西太区健康城市联盟第二届成员大会上展示苏州建设健康城市成果做好准备。

  (二)主要工作

  1、承担健康城市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城市的义务

  苏州市作为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盟成员事务委员会首任主席,为更好地履行职责,要加强与联盟秘书处的联系,共同承担联盟新成员的发展和加入联盟的资格审核任务,建立推动成员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联盟的项目计划,参加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会议,加强与其他成员城市的沟通、交流。参加、举办国际性会议,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城市开展健康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提升苏州市的国际影响。同时加强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机构和网络建设,落实健康办编制,配备专职人员,科学指导和推动我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2、举办“苏港澳”健康城市论坛

  健康城市联盟确定苏州为健康城市联盟中国分部,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更好地宣传苏州,发挥苏州在健康城市联盟的作用,2005年5月24-27日在苏州将举办苏港澳健康城市论坛,邀请国际、国内知名学者和城市领导参加。在该论坛上苏州市接受健康城市联盟的授牌,讨论制定联盟中国分部的工作规则,制定加入健康城市联盟的程序指南,对新加入联盟的城市举行市长授牌仪式,进行健康城市学术交流等。

  3、推出八项重点工程

  ⑴“健康教育五进”工程。实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知识进社区(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工场。在2005年开放苏州市健康教育馆的基础上,各区开展健康教育园(馆)特色建设,统一标识,经费以区为主,市适当补助,至2006年健康城市联盟会议前,每区建成1-3个健康教育园(馆),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⑵“健康服务”工程。根据《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划纲要》要求,金阊区、沧浪区2005年各新建3000平方米以上的区预防保健中心,平江区在原防疫站的基础上,做好资源调整和职能调整,增强基层预防保健能力。

  推进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修订《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5%,逐步开展老年人口的社区护理和康复工作,进一步完善 “六位一体”功能。

  重点做好SARS、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禽流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对"新苏州人"的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儿童计划免疫全覆盖;开展慢病防治示范区建设,开展慢性病健康管理试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价和职业性健康监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健康。

  提高尿毒症等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努力体现健康公平: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根据国家“七部一联”的精神病防治试点要求,开展精神病肇事肇祸病人的三级防治网络建设和试点,城区每个街道各建1个规范化社区工疗站。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⑶“平安苏州”工程。加强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以减少人身伤害,减轻社会心理压力。完善城市民警巡逻机制,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交通科技设施投入,推进畅通工程、“平安大道”建设。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⑷“健康细胞”工程。继续扩大试点并加强内涵建设和特色建设,做出精品。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数,在2004年基础提高50%,全市达到180个社区、1000家单位;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开展健康管理试点,通过周期性健康检查,评价健康危险因素,对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促进诊疗管理,控制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倡导科学的饮食、行为习惯,加强社区全民健身点和活动交流场所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⑸“母婴关爱”工程。建立少女关爱中心,为少女提供私密的青春期咨询、指导,实行意外妊娠救助;启动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降低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开展婚检基本项目检查;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对城区特困妇女、下岗女工实行免费妇女病普查;实施“新苏州人计划”,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开设外来孕产妇定点限价分娩医院,提高外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

  ⑹“健康食品”工程。一是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并发布抽检结果;加强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的监管,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对重点食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实行巡查制度。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强化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四是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和监督,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⑺“生态环境”工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环境质量。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营造适宜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扬尘、粉尘污染及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提高工业废水及危险废物的达标率和处置率;加大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及建筑噪声的防治力度,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开展农村、城市"三清"工作,控制有害生物的繁殖与传播。加快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⑻健康城市研究工程。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的科研能力,开展健康城市研究工作,委托著名高校制订2006-2010年健康城市规划,组织公众健康意识、健康行为调查,了解市民健康需求,开展健康城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组织编写健康城市系列丛书,提升健康城市工作内涵。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重点

  建设健康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不断发展的必然选择。健康城市工作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围绕群众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关注弱势人群,体现健康公平;与其他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协调推进。

  (二)加强领导,各负其责

  各级政府要把建设健康城市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范围。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思路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经费到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和支持,落实好各项任务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城市宣传,建设一批户外健康城市宣传阵地,编辑出版健康城市系列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健康城市专题宣传活动,办好健康苏州网站,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使建设健康城市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示范、激励相结合,单位、市民的自主、自治、自律与政府的引导、管理、推动相结合的社会参与机制,全面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市民参与度。

  (四)科学指导,注重效果

  建设健康城市是长期目标和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要建立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体系,探索我市建设健康城市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立覆盖各级领导层面、专业技术人员层面和群众层面的组织网络,加强健康城市建设的培训指导,拓展城市的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交流,促进合作

  要及时了解国内外健康城市发展动态和趋势,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具体方法,同世界各国健康城市建立广泛、友好的联系,开展各种交流活动,拓宽国际合作领域;要发挥健康城市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城市的作用,参与健康城市联盟的各项活动,促进健康城市国际、国内的发展。

                    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

                      二OO五年四月四日


稿源: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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