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谁来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03-16 |
|
问:由谁来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 答:《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
|
稿源: 作者: |
| 电子助医: 在线预约 在线咨询 在线询价 电子验单 | 政策法规: 医政专栏 药监专栏 社保专栏 环保专栏 | ||
| 学术前沿: 学术交流 论文汇编 继续教育 医学会专栏 | 医院推介: 院长风采 专家介绍 医院介绍 医患沟通 | ||
| 健康专题: 儿童健康 老年健康 家居健康 时尚健康 | 疾病专区: 艾滋病专区 高血压专区 糖尿病专区 肝胆病专区 | ||
| 社区卫生: 社区医疗 社区预防 社区保健 社区护理 | 健康商务: 企业黄页 配送信息 广告招商 供需信息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