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作用 促进我院健康发展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4-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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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至10日在我院阶梯教室二楼召开了伦理委员会会议及生物医学伦理学培训。WHO前任副总干事,兼伦理与健康指导组主席胡庆澧教授、苏大法学院黄学贤教授、我院院长温端改、党委书记倪祥宝、副院长陈卫昌、大外科主任周贷、大内科主任刘志华及部分伦理委员会成员出席了会议,此次会议对我院伦理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医学伦理学”初始化培训,主讲了题为“临床伦理学的一些思考”并针对临床实例进行了伦理学讨论。 在会上,院长温端改指出: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和临床试验是生命科学技术的主体。21世纪是生命科学技术发展最迅速、最重要、对社会影响最广泛的领域。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引起一系列伦理问题,并对人类本身产生深远影响。生物医学研究和临床试验是生命科学技术的主体,为人类控制和预防疾病、维护和增强健康、拯救和延长生命,以及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必需。为了达到这些目的、生物医学研究和临床试验必须有人类受试者参加。由于涉及到人,就引起了对人的尊严、利益和权利的尊重和保护问题。这类研究不仅仅局限在一国之内,国际组织的参与及国家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企业的广泛参与使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利益冲突日益显现,引起许多新的伦理问题。同时温院长强调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人类曾有过许多在进行生物医学实践和研究的同时漠视甚至侵犯患者/受试者的利益和权利,危及他/她健康和生命的严重教训。近年来,国际组织十分关注这个方面的问题,并在总结这些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维护患者/受试者权益的国际伦理准则。我们每个从事医学实践、生物医学研究的人必须了解、熟悉和执行这些国际伦理准则,切实维护患者/受试者的健康、生命、权利和利益,使我们的医学实践、生物医学研究无论在科学上或在伦理学上都能达到高标准而为国际学术界所认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不仅要提高认识,更重要的是运用伦理原则和准则解决好临床实践、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实际伦理问题。 科教处处长侯建全在会上发言:在省卫生厅、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我院伦理委员会成立,工作已正常运转。我院“伦理委员会管理规范”等软件建设,得到胡庆澧教授的亲自原则指导。我院伦理是委员会下设有两个分会,一为医学伦理委员会,其二为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它主要由医学专家,还有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社区代表组成。其中外单位及女性成员占有一定比率。它将依据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规范》参照国际公认《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开展我院医学实践、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伦理学审查。伦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我院临床专业、药研机构、生殖医学中心及科研工作中提议的涉及基础研究、临应试验或公共卫生活动的伦理学问题进行独立的、公平的和及时的评审,并对已经得到同意并且正在进行的上述研究活动进行伦理监督及评估。并促进我院各方面工作健康规范的发展。 会场上的伦理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讨论气氛活跃,提出了许多有见解、有思想的问题并进行探讨,得到大家的好评。经过本次培训,伦理委员会成员深感责任重大,此次会议还对我院伦理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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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苏大附一院院报 作者:李红英 范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