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食品安全的法律构建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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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从目前四川爆发猪链球菌、深圳紧急回收市面上的猪肉,或鳗鱼等淡水鱼被验出含有孔雀石绿的事件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是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社会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上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有毒食品事件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问题反复成为焦点。主要是监管缺乏,执法不力,但凡大规模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一定有政府部门的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政府监管缺失和执法不到位才是问题症结所在。山西米酒中毒事件,暴露出政府部门对工业酒精销售监管的空白,事实上是不法商贩勾结政府个别官员,以致工业酒精随便卖,一兑水便成了害人的散装白酒。 高额暴利让人铤而走险,但如果真杀头,就没人敢做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后,政府追查了,还有人敢制售害人的劣质奶粉吗?作为社会的“利器”,政府司法必须到位,要找出食品安全的症结所在,就要盯住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要求要高,一旦出现司法不公正将是最可怕的事情。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擅自越权执法,甚至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有的以违规收费,多次抽检牟取利益,有的消极执法,行政不作为,还有的不懂法,想当然随意执法,以罚代法。 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制度和法律的缺失是根本原因。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涉及多个监管部门且职能交叉,有的甚至相互制肘,从而造成食品安全监督力量和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目前,有些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可依,甚至有法难依。有的法律条文比较宽泛,可操作性差,也为执法带来难度。此外,由于执法主体不同,适用法律不同,经常令同一违法行为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今年两会期间,重视食品安全,尽快制定颁布“食品安全法”的呼声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或许可以成为解决食品安全的最终办法。 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要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安全标准体系,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所谓的“绿色壁垒”。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大都仅仅是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而食品管理先进的国家食品标准都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而且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清晰明确,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而我国受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食品标准产生形成两套标准。我们只有加快与之接轨,把绿色壁垒由现阶段的出口障碍变成促使我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的强大动力,这最终的收益还是我们自己。 加快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恶性态势,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较弱不能不说是一条重要原因。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以确保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第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第二,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第三,食品出厂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QS质量安全标志,要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如果食品安全无法达到承诺要求,生产厂商有将产品召回的义务,建立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建立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即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强化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明确各部门责任,克服本位思想,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在食品安全领域得到具体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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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食品质量网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