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令人忧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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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秋季开学伊始,短短9天时间内,山西各地连续发生5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涉及5所学校的500余名学生,引起了社会各界严重关注。 基层学校最脆弱 食品安全已成为学校最脆弱的一个环节,这一点在乡、村两级学校尤其是村级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尤为突出。以这5所学校为例,有2座位于城乡结合部,3座位于乡村。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乡村学校食品安全存在诸多隐患:其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大多是承包人招聘的社会人员,这些人员普遍缺乏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安全意识。这是最根本,也是最大的隐患。其二,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食堂承包出去后,不闻不问,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其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对学校卫生设施疏于管理,检查力度、频度不够,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起不到纠正的作用。 有资料显示,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16起,2003年102起,2004年则达到了156起之多,这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乡村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一直处于事故警戒临界状态,稍有疏忽,就会酿出祸端。发生在山西的这5起中毒事件恰恰出现在各项工作尚未开展的学期之初,这看似巧合,却把我国现有的基层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一抓就灵,一放就松”、游击战式的监管体制以及重重隐患暴露无遗。 制度细致执行难 笔者于9月22日走访了一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县的教育局。在办公室,笔者看到了各种相关文件和规定,其全面细致的程度可以用琐碎来形容。按照规定,对于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省级卫生、教育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县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巡查;学校要经常性地对食堂进行自查。那么,其落实情况又是如何呢? “检查也是做个样子,走走过场,提前通知要检查了,应付这样的检查哪个学校能过不了关?”一个负责食堂工作的学校领导如是说。 利益驱使猫腻多 在走访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个共有的现象:在80%以上的村级学校中,村委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学校食堂的运营,而作为全校学生安全第一负责人的校长很少甚至没有管理食堂的权力。为什么围绕学校食堂竟有如此多的故事?理由恐怕只有一个:利益驱使。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多项指标均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其利润率在30%左右,更不用说设施投资少、做饭时偷工减料、买假售假的黑心食堂了。如果在一个学校里只有一个食堂垄断经营,那师生们吃得再差也只得忍气吞声了。这就为质量低劣、卫生不过关的食物创造了畅通的销售渠道,更埋下了安全隐患。在笔者调查的近20个村级学校中,有18个学校只设一个食堂,其中10所(初中)学校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知情人说,打着这样的旗号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赚取学生们的钱。 在一些民办学校中,由于利益至上思想的作祟,资本持有者想方设法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加之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和高尚的社会公德支撑,又没有法律的约束,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民办学校成为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角。在这次山西5所发生中毒事件的学校中,有3所为民办学校。 标本兼治重落实 有人把学校卫生工作中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戏称为“雷声大、雨点小”。监督管理体制的混乱是导致学生中毒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甚至可以说是根本原因。透过5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不难发现,教育、卫生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责不确定,使得安全监管出现“真空”,而食堂承包商利益至上的的思想使食品安全制度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由此看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 对于持续增长的院校学生食品中毒事故,国务院颁发了《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但就如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重在执行,关键在落实。 首先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其次,要改善设施,增加投入。第三,要落实规范化管理。最后,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给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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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食品质量网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