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助医:  在线预约   在线咨询   在线询价   电子验单 政策法规:  医政专栏   药监专栏   社保专栏   环保专栏
  学术前沿:  学术交流   论文汇编   继续教育   医学会专栏 医院推介:  院长风采   专家介绍   医院介绍   医患沟通
  健康专题:  儿童健康   老年健康   家居健康   时尚健康 疾病专区:  艾滋病专区 高血压专区 糖尿病专区 肝胆病专区
  社区卫生:  社区医疗   社区预防   社区保健   社区护理 健康商务:  企业黄页   配送信息   广告招商   供需信息
文章搜索
食品卫生知识更多>>
水煮花生营养不次于鲍翅
食品中含3000多种致癌物
认清五种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将列十一五规划
食品安全专家问答实录
如何鉴别蜂蜜质量
热点 更多>>
PVC保鲜主要包装生鲜
PVC保鲜膜一旦沾上熟食上面的油,有害物质很容易被稀释出来...
“天绿香汤”天津停售
“芙蓉天绿香汤”在天津肯德基餐厅已经停止销售...
 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卫生安全专题 >> 卫生标准 >> 正文
食品标签下月起须标注11项内容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10-28

  记者日前获悉,按照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用食品标签通则》,普通食品在食品标签上必须有11项内容标注,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清单、配料定量标示)、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储存条件(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该注明)、辐照或转基因(标明辐照食品或转基因食品)。

  《通则》上还规定,在标签上可以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但必须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或等效的名称;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须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此外,婴儿配方奶粉除了普通食品必须标注的内容外,还应标明营养素、热量、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签,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稿源:中山日报(2005-09-27)
作者:
推荐给朋友】【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公司简介 | 会员注册 | 服务答疑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 网站招聘 | 广告服务 | 客户投诉
首页
Copyright © 2004 - 2008 SZJK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回到顶端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040153
隐私保护 版权所有 苏州健康网 2004-2008 Email:webmaster@szjkw.net
    本网站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具体请按医嘱。
   强烈建议您使用 IE6.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