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生证办理 |
| http://www.szjkw.net 苏州健康网 2005-04-21 |
| 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相关文件精神,依法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同时为每一位新生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操作如下:产妇分娩后凭《围产保健册》、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到苏州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门诊二楼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建立《儿童保健册》,告知产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街道卫生所办预防接种卡,产后42天母婴一起到指定区妇幼保健站进行42天母婴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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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苏州市母子医疗保健中心 作者: |










